•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泰市实施莲花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新泰市

    第一条为加强莲花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规范和保障莲花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高景区管理水平,实现风景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政府《关于在新泰市莲花山风景名胜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 泰政办字〔2023〕1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届“泰山和谐使者”名单的通知

    山东-泰安-泰山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泰山和谐使者”选拔工作有关要求,在严格履行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评审遴选、考察公示等程序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确定

  • 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平县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东平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文行业管理,促进水文事业发展,更好服务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水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泰安市水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

  •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通知

    山东-泰安-泰山区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泰山经济开发区、泰安农高区,区政府各部门:《泰安市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泰安市泰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

  • 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肥城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审议决定、公布

  •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山东-泰安-东平县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中等偏下收入等群体住房困难,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岱岳区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岱岳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文管理,促进水文事业发展,发挥水文在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和水生态保护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泰安市水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岱岳区管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安至东平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山东-泰安-东平县

    各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泰安至东平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4〕46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和国家同意我省部分地区执行国家中部地区政策标准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同意新建的泰安至东平高速公路设置收费

  •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泰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新泰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

  •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泰市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新泰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文行业管理,加快水文事业发展,服务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水生态保护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泰安市水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泰市行政区

  •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泰市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新泰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文行业管理,加快水文事业发展,服务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水生态保护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泰安市水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泰市行政区

  • 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肥城市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和泰安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肥城市城市和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均应按本办法规定

  •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新泰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社会工作人才先进典型,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提升社会工作整体形象和质量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27

  • 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宁阳县

    第一条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在法

  • 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泰市地租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新泰市

    第一条为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地租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租,是指土地使用者除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

  •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泰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新泰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

  •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山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泰山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更好地服务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岱岳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岱岳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方储备粮管理,确保粮食安全,有效调控粮食市场,根据《泰安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储备粮,是指区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

  •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东平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保障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岱岳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泰安-岱岳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有效调控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泰安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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